一、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來華工作90日,含90日)的人員范圍:
(一)外國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務,指因下列事由入境,且在境內停留不超過90日的:
1.到境內合作方完成某項技術、科研、管理、指導等工作;
2.到境內體育機構進行試訓(包括教練員、運動員);
3.拍攝影片(包括廣告片、紀錄片);
4.時裝表演(包括車模、拍攝平面廣告等);
(二)以下情形不視為完成短期工作任務:
1.購買機器設備配套維修、安裝、調試、拆卸、指導和培訓的;
2.對在境內中標項目進行指導、監督、檢查的;
3.派往境內分公司、子公司、代表處完成短期工作的;具體辦理方式請見一三零六六八七八二九五;
4.參加體育賽事的(包括運動員、教練員、隊醫、助理等相關人員。但根據國際體育組織要求,經我國主管部門批準,持注冊卡入境參賽等情況除外);
5.入境從事無報酬工作或由境外機構提供報酬的義工和志愿者等; 具有1、2、3、4情形,且停留時間不超過90日的,應當申請辦理M字簽證;具有5情形,且停留時間不超過90日的,應當申請辦理F字簽證。 上述第(一)條、第(二)條第1、2、3、5項所列人員每次入境停留時間超過90日的,均應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來華工作90日以上)。
二、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來華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所需材料:
(一)網上申請在線提交信息:
1.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申請表,承諾本人無犯罪記錄;
2.工作合同、項目合同、合作協議(外文資料須翻譯成中文并加蓋公章),包括申請人姓名、國籍、工作地點、工作期限、工作內容,并列明所有工作地點和入境次數,用人單位應注明邀請外國人的費用安排,對邀請行為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并對被邀請外國人在華費用支付等進行擔保;
3.有效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復印件;
4.申請完成專業技術工作任務的外國人,應按國家規定提供相關學歷或技術(職業)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外文資料須翻譯為中文后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5.委托專門服務機構代辦的,需提交用人單位授權委托書,明確受委托單位及具體受委托人、委托事項,并填寫受委托人身份證號及聯系電話;
6.我國法律法規規定應由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或具備我國相應準入類職業資格的,還應提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文書或職業資格證明;
(二)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三)收費依據:不收取費用。
三、辦理注意事項:
1.申請入境完成專業技術工作任務的外國人,應按國家規定提供相關學歷或技術(職業)資格證明原件。如:外國醫師入境完成短期任務,應按照《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規定》規定,邀請方必須為在華醫療機構,外國醫師應取得《外國醫師短期行醫許可證》。
2.外國人入境完成工作任務的地點涉及兩個或以上地區的,應填寫全部工作任務地點及工作單位名稱"一欄中注明。
3.境內合作方為兩個以上的情況,需同時提交境內其它合作單位的登記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和中外雙方合作協議或項目合同。
4.中外雙方合作協議或項目合同中應包括申請人姓名、國籍、護照號碼、工作職務、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期限等信息。
聯系電話:13755610679 小文 QQ:3448388645 微信:mr9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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